福建省直机关餐饮政策是一套综合性、系统性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省直机关食堂的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同时促进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以下是对福建省直机关餐饮政策的详细解读
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1、背景概述
福建省政府为了进一步提升省直机关食堂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及福建省机关食堂实际,制定了相关政策。
2、总体要求
机关食堂作为非盈利性的后勤服务单位,主要职能是为省直机关大院提供卫生安全、营养便捷的膳食服务,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培训、投诉处理机制建设以及科学服务模式探索等措施,全面提升食堂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
1、伙食费交纳规定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若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则应提前告知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伙食费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2、市内交通费交纳规定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若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出差人员应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
3、报销凭证要求
无论是伙食费还是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都应主动向接待单位索要交款凭证,并在报销时如实申报交款情况,提供相应的交款凭证作为附件归档。
管理与监督机制
1、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以自主经营为示范的经营机制,全程民主管理,自负盈亏,充分竞争,全程监控,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
2、监督与检查
成立机关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和义务监督员队伍,共同参与食堂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考评,客观准确地评价各餐厅的工作,奖优罚劣。
3、投诉处理机制
设立主任信箱,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并进行整改。
科学服务与创新发展
1、科学配餐
建立菜谱库和菜史档案,每天午餐推出不少于60个菜肴品种,保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使用率在20%以上,成品价格比市场价格优惠30%左右。
2、持续改进
不断改进烹饪技术,注重菜品的保鲜、保温,努力满足就餐人员需求,倡导文明就餐,相互礼让,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
3、节假日供餐保障
科学安排节假日伙食,确保全年供餐不间断,满足省直机关人员的就餐需求。
福建省直机关餐饮政策通过明确伙食费与市内交通费的交纳规定、强化内部管理与监督机制、推动科学服务与创新发展等多方面措施,全面提升了省直机关食堂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确保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还促进了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