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餐饮备案标准,政策与实施细则详解

上海小餐饮备案标准,政策与实施细则详解

admin 2025-01-19 公司动态 4 次浏览 0个评论

随着上海市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不断加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备案管理也日益规范化,为了确保这些小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合规运营,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备案标准和实施细则,本文将对这些标准进行解读,帮助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上海市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旨在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市民健康,针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该办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小餐饮单位的经营压力,同时也加强了对其的监管力度。

二、备案标准概述

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市创设了对无证无照小型餐饮实行临时备案管理的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同时加强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临时备案:

1、经营品种限制:可经营品种包括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仅简单制售)和自制饮品,不得经营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以及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热食类食品。

2、场所要求:经营场所位于固定建筑物内,与公共厕所、倒粪池、化粪池、污水池、垃圾场等污染源直线距离25米以上,且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畜禽类动物的区域。

3、工艺流程布局:经营场所不兼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具有合理的工艺流程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符合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处置的相关要求。

4、设备设施要求: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具体要求由市市场监管部门另行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5、从业人员资质:相关食品从业人员依法经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6、其他要求:符合生态环境、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

三、备案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备案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临时备案申请表

- 经营负责人身份证明

-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 合法使用房屋证明或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屋使用证明材料

- 符合临时备案条件、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处置、异味处理、油烟和烟尘等污染物排放的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市容环境卫生以及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发放《便民饮食店临时备案公示卡》。

四、监督管理

经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临时备案的经营品种和方式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各相关部门将依法监督管理本市经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并组织提供相应的便利服务,对于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市通过实施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管理制度,既保障了市民的饮食安全,又为小型餐饮单位提供了合法的经营途径,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大,相信上海的食品安全环境将更加优化,市民的饮食健康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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