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通告

邹平市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通告

admin 2025-01-24 公司动态 1 次浏览 0个评论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经邹平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同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现就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大厅餐位数的50%,大厅桌间距离1米以上或隔桌就餐,餐位采取隔位错位的方式就餐,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超过5桌,举办方需提前两周向属地镇街、开发区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宴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来源地、健康码、行程码)等,承办方需提前一周到所属镇街、开发区备案,通过在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以及顾客预约、限流、限时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各餐饮经营单位安排专人在入口处严格落实“一扫三查一测”制度(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对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核酸检测“亮黄牌”或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

餐饮经营单位恢复堂食前,做好工作人员风险、食品卫生安全排查工作,疫情重点地区的工作人员暂不返邹上班,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落实“应检尽检”防疫措施,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员工,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他员工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严格落实消毒消杀

餐饮经营单位恢复堂食前,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消杀,持续做好加工场所和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并建立健全消杀记录。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镇街、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市场监管、公安、商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的督导检查,对恢复堂食后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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